文|张琦 李顺强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其战略总目标是缩小城乡差距、地域差距和收入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我国已经形成从“十四五”到21世纪中叶的共同富裕新“三步走”战略,深刻理解和认识共同富裕的内涵对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至关重要。实现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前进方向,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选之路。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助于拓宽农民致富渠道,促进城乡人才流动,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打造宜居安定和谐乡村,加速实现多维度、全方面的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新“三步走”战略
第一步:“十四五”时期,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目标纲要》)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具体包括: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等一系列刚性指标。用刚性约束督促“十四五”民生建设,体现了国家对于民生福祉提升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是中国共产党对全体人民的新承诺。何为迈出坚实步伐?我们认为就是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当前,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底子还比较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以不发生大规模返贫为前提。
第二步:到2035年,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目标纲要》提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需要特别注意“更为明显”和“实质性进展”这两个关键词。关于“更为明显”有两个理解:一是富裕程度的提升,相较于全面小康,要更上一层楼,而且要有大幅度的增加;二是让富裕的效果显而易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广大人民现实生活中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这就需要在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个方面充分展现出富裕程度。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要有数量和物质上的提升,如人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等测算国民富裕程度指标的提升,而且要有品质和精神上的改变,包括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高以及文化生活改善等。
第三步: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基本实现”意味着,到2050年只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共同富裕还需要进一步奋斗。我们认为“基本实现”主要体现在城乡差距、地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得到有效缓解,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人口对贫富差异的感受不再强烈,城乡间、地域间人口流动内在动力实现均衡。
二、共同富裕的概念及其内涵
不同学者对共同富裕有不同的定义,但都基本认可:共同富裕是全民共享的全方位富裕。目前,关于共同富裕还有三个热点问题。
一是共同富裕是一个目标还是一个过程。有学者认为,应该把共同富裕看作一个百年目标,争取在下个世纪初全面实现。也有学者指出,为了富裕可及性和道路正确性,应该将共同富裕看作是一个过程;推动共同富裕,是全体推动、全面推动、全域推动和全程推动的四位一体过程。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我们认为共同富裕更多的是一个目标,与全面小康类似。可以说,富裕是实现小康后的下一个阶段性目标,共同富裕是度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程度和共享程度。
二是共同富裕是有差距的富裕还是均等的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行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对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完全有实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造成的地域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适时提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切合时代命题。共同富裕体现了分配公平和分配正义,很容易给人们一种错觉,认为共同富裕就是实现均等富裕、平等富裕。这一错误认识应该得到纠正,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消除两极分化,但共同富裕绝不是绝对平均的富裕,而是有差别的富裕,是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富裕,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共同富裕中如何权衡效率和公平。效率与公平的动态权衡体现了不同时代的分配制度主题,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蛋糕不断做大了,同时还要把蛋糕分好”。“共同”更多的是 “分好蛋糕”,而“富裕”就要靠“将蛋糕做大”,共同富裕的理念更多的是体现了公平,体现了在我国综合国力提升以后,在实现社会主义道路上迈出的新步伐。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共同富裕是在社会生产力得到很大提升的基础上,全民相对公正、但有差异的共享经济、社会、文化等全方面的发展成果。
三、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一)实现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前进方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提出设立五年过渡期。到2025年,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要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到203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可以说,新时代的“三农”工作重点是乡村振兴,而乡村振兴的核心目标就是实现共同富裕,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农民收入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以纯收入之比计算的相对差距虽然没有扩大,但是已收入差额计算的绝对差距却在不断扩大。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大障碍,需要通过乡村振兴实现其阶段性目标。
(二)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选之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农业的科技水平不高,效率较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的2.56倍;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环境相对落后。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得到有效解决;要实现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同时,中国经济发展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有效激活农村的发展潜力,将可用来分配的“蛋糕”做大,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四、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加速实现共同富裕
(一)实施产业振兴,拓宽致富之路,加速实现物质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共同富裕,产业之路是关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内,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做好“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的转型升级,保障农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在农村的深度融合发展,让农民有更多的二三产业就业机会,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施科技赋能农业战略,联合农技能手、产业专家、科研单位,打造乡村振兴科技队伍,不断向农业及上下游产业注入科技元素、创新元素,增强我国农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有效拓宽农民在农村当地的就业途径和收入来源,为实现物质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二)实施人才振兴,促进人才流动,加速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关键是人才振兴。人才振兴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振兴农村本地人才,包括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专业人才建设。持续稳步推进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加强农民农业新技术培训,提高农民专业素养,如养殖技术、灭虫灭鼠、植物病害防治、嫁接技术等。另一方面是吸引社会人才投入乡村振兴,运用资金、技术、政策等支持手段,鼓励农村年轻人回乡创业,鼓励致富能手扩大产业规模;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引导和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等社会人才,通过多种途径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以社会责任为纽带,引导城镇教师、医生、科技人才定期服务农村建设。通过不断促进城乡人才交流互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空心化问题,加速城乡融合发展。
(三)实施文化振兴,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加速实现精神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离不开精神层次的富裕。当前,农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快速提升,但精神文明建设进展缓慢,这是乡村振兴的难点所在。要通过不断丰富宣教形式、激励手段和引导措施,培育农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整体上提升农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富裕,为共同富裕奠定精神基础。
(四)实施生态振兴,打造宜居乡村,实现生活环境共同富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减贫在脱贫攻坚中作出了重要贡献,其经验对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启示意义,通过绿色发展可以为乡村全面振兴提质增量。乡村振兴要着眼长远,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乡村振兴始终,推动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可持续发展优势,建设生活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系统稳定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统一。美丽宜居的乡村不仅可以吸引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繁荣农村经济,而且其优美的生活环境本身就是富裕的标志之一。打造宜居乡村,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实现生活环境的共同富裕。
(五)实施组织振兴,创造安定社会,保障实现共同富裕。乡村组织振兴有两个内涵:一是“管得好”,打造平安乡村;二是“服务好”,塑造和谐乡村。要“管得好”,就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人员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要“服务好”,就需要规范农村基层组织运行体系,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公开公正地开展农村工作,不断提升乡镇部门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只有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保障,才能实现安定和谐的乡村社会,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保障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