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董战峰
生态扶贫是将生态保护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一种扶贫工作模式,通过实施生态保护、建设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坚持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创新资金机制,将“绿水青山”自然生态财富转化为“金山银山”经济社会财富,再通过“金山银山”的反哺投入到“绿水青山”建设中,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财富的保值和增值,由此形成的“两山通道”为生态扶贫提供了充分的资金保障。
落实“两山”理念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需求,也是推进解决生态扶贫问题的关键路径。中国在长期的扶贫工作中,已经探索建立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生态扶贫资金机制,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赢。
数据:
据统计,2016-2019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884亿元,连续4年每年增加200亿元,年均增长28.6%,相关转移支付和债务限额分配继续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其中,2019年,中央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截至2019年初,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林业资金1085亿元,累计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50多万名,精准带动180万贫困人口增收和脱贫。各级政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规模不断增大,有效地推动了生态扶贫的落实。
一、持续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财政投入促进生态减贫
财政资金是政府推进生态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完善财政扶贫开发政策,加大生态扶贫资金投入等方式,中国扶贫工作实现了财政投入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
一是持续加大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持续扩大政策实施范围,不断完善补助办法,逐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支持力度,明确资金重点用于扶贫以及民生保障等领域。
二是加大对贫困区重要生态产品供给的投入保障。通过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退耕还湿补偿、养殖退出补偿、农业有机肥替代使用补助等多方式,推动贫困地区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协同推进扶贫工作。同时,抓好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的监管,保障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通过推动贫困区实施生态综合补偿,解决生态贫困问题。政府正在积极推进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贫困县为主体,整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化补偿等渠道的资金,结合当地生态保护实际需求建立生态综合补偿制度,并健全有效的监测评估考核体系,把生态补偿资金支付与生态保护成效紧密结合起来,让贫困地区农牧民在参与生态保护中受益。
案例:
贵州省贵安新区打造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新区内亚玛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签约分布式光伏扶贫绿色信贷项目,从贵州银行申请到1亿元光伏贷,为农户免费安装光伏组件,20%的电农户自用,80%的电卖到相关公司,农户不需要付出任何费用就可获得8340.9元的年收益,并免费获得自用电。贵安新区亦走出新区,针对大方县猕猴桃基地建设需要,制定猕猴桃循环贷方案,为猕猴桃产业提供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