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晶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主任、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
自国际社会围绕应对气候变化通过《巴黎协定》以来,碳中和目标逐渐进入各国政府的战略决策,目前全球已有130多个国家做出了碳中和承诺。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体现了负责任的大国担当。
当前,我国政府已经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成立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就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全面部署,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实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和科技变革,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从现在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到40年,在未来通往碳中和的道路上有许多值得探讨的话题,这些问题涉及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技术创新、产业升级、能源安全、体制机制等多个方面,对于我国实现碳中和有重要的影响,特别是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的内在联系
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过程(以下简称“30•60”目标),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到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以下简称“35•50”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到2035年我国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迈上新的大台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意味着我国经济总量大约需要较2020年翻一番,经济年均增速不低于5%。其间,要实现碳排放高质量达峰和到2035年排放量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需要碳强度年均降幅不低于5%。
因此,要使这两个5%不但不产生矛盾而且要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就需要处理好“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实现“30•60”的“双碳”目标与“35•50”的经济增长目标的内在统一。“双碳”目标本质是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的实现既需要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也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这一过程本身就是在促进经济增长和提质增效。
二、挑战与机遇的相互转换
世界各国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已经达成共识,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2006年《斯特恩报告》在阐述气候变化造成的风险和挑战问题时提出,问题不在于我们是否负担得起采取行动的成本,而是我们是否承受得起不采取行动的后果。碳中和将导致整个能源体系和产业体系的颠覆性变革,挑战无疑是巨大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较快发展阶段,在全球产业分工中仍然扮演着“世界工厂”角色,能源需求总量大且短期内仍将增长,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近期多地出现电力供应紧张,有关部门和地方多措并举全力促进煤炭增产保障民生,充分反映能源系统的零碳转型任重道远,实现碳中和的挑战无处不在。
然而,回顾历史,每一次大的变革同时也孕育着新的机遇。碳中和将带动各国在低碳技术竞争、产业协同发展以及就业等方面创造新的机会,带来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跃升。碳中和对我国发展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如果应对不当或者操之过急,造成盲目发展将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对减碳的不当措施及政策甚至会产生投资过热及碳资产搁浅,造成“碳泡沫”,只要我们及时制定和实施科学的措施,合理构建支撑碳中和目标的技术体系,紧密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发挥制度优势,就能够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中赢得主动,将挑战化为机遇,将碳阻力变成“碳红利”。
三、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比例
随着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储能技术不断实现突破,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供应体系中的比重逐渐降低,清洁低碳的新能源供应体系将逐步形成。但是,能源是关系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受自然资源禀赋影响,许多国家和地区并不具备完全建立由可再生能源组成的能源系统的条件,从能源安全角度讲,完全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短期内至少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并不现实。
事实上,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通过近30年来,世界一次能源供应体系中化石能源比重并没有明显的变化,始终保持在80%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非化石能源比例从不足8%提升到了15.9%,为全球减排做出积极贡献,但以化石能源为主的基本结构并没有改变,社会经济系统的去化石能源过程将经历较长时间,对此,需要对未来能源结构改变的艰巨性有充分的认识。
四、技术、政策与市场的关系
我国未来40年的碳中和之路,是能源体系和产业结构的变革之路,科技创新无疑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某些领域需要取得重大突破甚至出现颠覆性技术创新,从而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一些技术具有很大的潜力,如可控核聚变、人工光合作用、负排放技术、地球工程技术等,这些技术的突破将可以提供充足的绿色清洁能源,为移除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发挥重要作用。但这些技术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也不是现在就可以规划或设计出来的,需要基础研究的突破和技术研发的长期积累与创新环境的不断改善。
同时,在认识科技重要性的同时,也需要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市场机制等作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实现碳减排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通过绿色金融、碳税等政策措施为低碳技术创新和相应产业发展提供激励。通过充分发挥碳交易机制的作用,推动碳价进入生产决策,通过碳价信号引导企业加大低碳技术研发力度和应用步伐,从而加快碳减排进程。通过综合的政策与措施推动结构转型与深度减排,技术、政策、市场“三驾马车”同时拉动,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有效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