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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林业碳汇发展机遇与企业行动选择

发布时间:2022-06-23来源:作者:

文|本刊记者   邓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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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人物简介

武曙红,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主持多项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林业议题谈判及履约相关的研究项目,负责起草编制了《林业碳汇项目审定与核查》《森林生态系统碳库计量指南》等5项国家和林业行业标准;主编了《林业碳汇项目理论和实践》《中国REDD+活动管理体系》等5部专著。

 

自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向世界宣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来,围绕实现这一目标和愿景,学界与业界积极贡献思路方案,多家央企、民企迅速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计划,十多个省市在新近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亦提出了相关行动规划。2020年12月气候雄心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在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到2030年,中国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这一目标的提出,更新了2015年我国提出的国家自主贡献中,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的目标,令人振奋。

森林固碳是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我国开展了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取得突出成效。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完成造林5.29亿亩,森林抚育6.38亿亩,全民义务植树累计达28亿人次,义务植树116亿株。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已经提高到23.04%,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可以预见,林业碳汇将在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过程中持续扮演重要角色。

那么,在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下,在森林蓄积量大幅提升的新目标下,中国的林业发展将迎来哪些机遇与挑战?企业又该如何有效参与林业碳汇?本刊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曙红。

武曙红教授是国家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委员,长期研究人类活动与森林碳平衡、国际公约履约及气候政策,在林业碳汇领域耕耘近20年,是林业碳汇领域的资深专家。

 

对话:

 Q|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A| 武曙红

 

新目标下,中国林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Q: 在中国提出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背景下,中国林业发展将迎来怎样的发展机遇?

A: 一直以来,林业在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2009年在APEC上承诺的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目标,还是2015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1次缔约方大会上承诺的2030年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以及2020年气候雄心峰会上宣布的2030年目标,其中都包含了增加森林蓄积量这一综合反映林业工作成果的目标。

自习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力争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以来,我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地位和作用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纳入了“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这一举措亦表明,森林、湿地及草原生态系统的碳汇功能将在我国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由此给林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赋予林业的任务、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计划》,制定2020年后维护气候安全的林业方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第二,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国林业现代化建设水平,加快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修复、天然林资源保护、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重点工程,为将林业现代化建设目标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总目标提供了新的通道和路径;

第三,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森林保护的林业补贴政策,逐步扩大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为积极推动建立地方财政森林经营补贴制度提供了依据。

第四,有利于建立健全林业减排增汇金融支持体系,将林业碳信用纳入金融产品开发系列,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与林业减排增汇项目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   

第五,有助于将具有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效益的林业减排增汇项目纳入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由此拓宽林业发展的融资渠道。

第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探索林业减贫和扶贫创新模式。

Q: 在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的基础上,我国又进一步提出了增加森林蓄积量的目标。这一目标意味着什么?

A: 增加森林蓄积量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增加森林面积,二是提高森林质量。我国2015年提出的2030年涉及林业的自主贡献目标是: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2020年提出的新的自主贡献目标是: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

也就是说,到2030年我国的森林蓄积量相比于2005年的137亿立方米,要增加到197亿立方米。据国家林草局2021年1月发布的数据,我国“十三五”期间的森林蓄积量超过175亿立方米。新的森林蓄积量目标意味着,未来十年,我国需要通过造林和改善森林管理的方式,在2015年提出目标的基础上每年还要多增加1.5亿立方米的森林蓄积量。

Q: 提出雄心勃勃的森林储积量增加目标,对我国林业发展将带来哪些挑战?

A: 有关研究和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森林平均每公顷蓄积量约90多立方米,森林覆盖率最大潜力有可能达到28%-29%。据研究报告,我国可用于造林的土地还有约3000万公顷,加上退耕还林、退耕还草的土地,总共还有4000多万公顷土地可以用来扩大森林面积。然而,这些可造林土地的50%是在降雨量400毫米以下的干旱和半干旱地区,造林难度较大。因此,要实现2030年新的森林储积量目标,对我国林业发展也提出了不少新的挑战,具体包括:

第一,如何加大干旱地区造林和可持续森林经营技术的科技攻关,加快现代林业建设水平,提升干旱、半干旱地区的造林技术水平及提高森林质量和增汇潜力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

第二,如何进一步调动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改革财政性补贴政策,加大造林绿化的社会力量,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履行植树义务。

第三,如何在推进森林、湿地和草原生态系统应对气候变化林业行动的同时,兼顾国家生态安全目标、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减缓社区贫困等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发挥协同效应。

第四,如何建立基于市场的林业碳汇管理机制和开发适应更广泛的林业碳汇项目类型或林业碳信用产品的方法学,为林业碳汇项目或林业碳信用的开发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

发展林业碳汇的多维价值

Q: 林业增汇减排的路径有哪些?如何认识发展林业碳汇对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的价值?

A: 林业增汇减排主要是通过增加和保护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减少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以及增加湿地、草原等生态系统的储碳功能等路径来实现,是一种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Nature Climate Solutions, NCS)。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改善森林管理、减少毁林、保护和恢复森林植被等林业活动吸收和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林业碳汇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将林业碳汇的生态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是一个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实现的过程。与能源、工业等领域的碳减排与碳中和路径不同,林业增汇减排的路径在发挥减缓气候变化的碳效益同时,还发挥着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增加生计和减缓社区贫困的综合效益。

从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来看,增加和保护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减少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等林业减排增汇路径在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方面产生的效益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中“消除贫困(SDG1)”“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SDG13)”“保护、促进和可持续利用陆地生态系统(SDG15)”等目标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到了协同推进的作用。因此,林业的减排增汇路径还对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气候、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减贫等方面的价值。

企业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路径

Q: 林业碳汇能够助力企业低碳发展,帮助其应对来自政策、成本和客户等内外部的碳减排压力。那么,我国林业碳汇项目类型有哪些,企业又该如何参与林业碳汇项目?

A: 目前,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对林业碳汇项目的类型没有具体的限制和规定,但要求进入碳市场的林业项目所采用的方法学需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和认可。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批准备案的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有5个,适用的项目类型有乔灌碳汇造林、乔木森林经营、竹子造林、竹子经营及小规模非煤矿区生态修复等项目类型。

符合《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企业都能参与这些项目类型的开发或交易。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的主要步骤包括:项目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注册)、项目实施、项目减排量监测、项目减排量核证、项目减排量备案签发等。

Q: 企业投资林业碳汇项目能带来哪些收益,存在怎样的风险?

A: 对于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企业(控排企业)而言,每年都有碳排放的履约责任,一旦排放达到限额,要想继续生产,就需要购买其他控排企业的多余配额抵消超额的排放或利用来自碳汇、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减排项目的CCER抵消不超过5%的超额排放。因此,企业投资林业碳汇项目是增加其经济发展空间的一种补充方式。

无论对于控排企业还是非控排企业而言,企业投资林业碳汇项目可以提升自身的环境形象,履行其在扶贫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企业投资林业碳汇项目也存在潜在风险,主要体现在开发技术障碍、国家政策调整以及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导致的“碳逆转”等方面。

Q: 您对企业参与林业碳汇项目有哪些建议?

A: 作为项目业主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企业,应充分理解拟进入的碳市场对林业碳汇项目的管理规定以及所选择方法学的适用条件,加强开发团队在项目设计文件和监测报告编写及碳汇量监测等方面的能力建设,聘请熟悉国家碳交易管理政策和林业碳汇项目方法学、具有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经验的专家指导项目开发。

购买林业碳信用的企业,应注意产生碳信用的林业碳汇项目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程序的设计,避免所购买的碳信用发生“碳逆转”。因为相对于其他领域减少的二氧化碳,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具有“非持久性”的特点,如果发生森林火灾或森林病虫害,林木所吸收的二氧化碳将会重新释放到大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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